清明節假期期間,壹張關於上墳祭祖安全公告的圖片在網上廣為流傳。圖片內容為:“各位朋友:清明節上墳祭祖,要註意防火。因壹時疏忽而引起火災,如發現壹處,除追究刑事責任外,並鏟除祖墳,望大家相互監督,註意安全,謝謝合作!”,落款為安居鎮安南村委會。(4月4日《法制晚報》)
  讀完這條公告,大家難免會為這安居鎮安南村委會的“力度”之大嘆服。“追究刑事責任”已經夠讓人嚇壹跳的,外加“鏟除祖墳”,這是徹底要從“根兒”上解決引發火災的源頭,著實給人嚇出了壹身汗。對於壹向註重祖先文化、祭祀文化的國人來講,真是要了命了,估計沒人敢和這條公告“硬碰硬”。
  本來提醒、告知村民在清明節期間,註意防火是村委會的職責所在無可厚非。再加上上墳祭祖,大多數農村還都保留著燒紙的習慣也確實每年都會因此引發火災,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因此,加強清明節期間的防火工作、提高人們的用火安全意識也是尤為重要的,是利己利村的好事。
  可是,就是這件為大家著想的好事,因為“拍腦袋”想出來的雷人標語讓大家心中都有了壹股“無名火”。如若真是哪個村民壹個不小心“放了火”,依筆者看,負責防火工作的部門也未必真能說到做到鏟除祖墳,從“根兒”上治理,恐怕也只落得個“騎虎難下”的局面,說不定還要激化群眾心中的“無名火”,加重幹群矛盾。
  說到底,防火工作本來不是個利益沖突尖銳的工作。無論是村委會還是林業保護部門,都應該做到正面宣傳、積極引導,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,加強群眾對集體利益的責任意識,並通過逐漸改變傳統的祭祖方式,倡導綠色、環保的花祭方式來徹底防患於未然。而不是采取“以暴制暴”的非理性手段起到所謂的“震懾”作用,長此以往只能適得其反,失去政府的公信力。這種做法無異於“狼來了”的故事,次數多了,還能引起誰的註意呢?反而透漏出官方工作不到位、治理無序化,才想出這種靠“嗓門大”就能唬住人的下策。
  由此可見,政府想引起群眾的註意,要多動腦子,多想法子,不要流露出窮兇極惡底氣不足的“痞氣”,否則引不來“註意”,引來的是“嫌棄”,絕非明智之舉、善意之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