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靜瑩與陳威陶爭奪兒子小蝦米監護權,昨上演“搶人記”,陳威陶趁著王靜瑩出庭空檔,悄悄去小蝦米就讀的南港1間托兒所“帶走人”。父子50天未見,陳威陶問小蝦米:“為什麽不來看爸爸?”小蝦米回說:“媽媽不準我去看。”開庭後王靜瑩知道兒子被帶走又氣又急,嚴肅地表示:“我先和律師研究壹下,這樣做有沒有違法?”律師賴芳玉表示若確定陳威陶用強制手段帶走小孩,會依照法律程序處理。夫妻愈鬧愈僵。 臺灣媒體報道,王靜瑩今年11月9日將小蝦米帶離住家即未返回,她還幫兒子辦理轉學,防堵陳威陶去學校探望,並提出兒子臨時監護權假處分以及夫妻離婚訴訟。思兒心切的陳威陶昨說,上周他查出兒子轉讀的托兒所,昨他帶著攝影機,在律師、管區警察陪同下,把小蝦米帶走。 而昨王靜瑩在新店出席離婚協議庭,步出法庭時,當著記者面打給托兒所,詢問兒子被帶走的狀況,記者詢問她會如何處理?她神情嚴肅地說:“我會回去跟律師研究這樣做有沒有違法。”律師賴芳玉則說:“這樣做對孩子很不好,看看陳先生有什麽意見,再發聲明響應。” 記者昨目擊小蝦米不時向陳威陶討親親,舍不得放開爸爸的手,之後他們到麥當勞用餐,父子倆在遊戲間玩耍,開心的小蝦米還跟爸爸玩騎馬打仗,陳威陶則伺機搔兒子癢,陳威陶罹患肝癌的媽媽也陪在旁。 回家前,陳威陶帶兒子去剪頭發,父子牽手走回逸仙路的家。王靜瑩則是在新店地院待到下午1時30分左右,得知兒子被丈夫搶走的她顯得又氣又急,嚴肅地表示:“我先和律師研究壹下,這樣做有沒有違法?”她搭出租車狂鉆巷子甩跟拍,回南港住處沒多久,友人陸續到她家商討對策。 昨天下午,陳威陶委托律師發聲明:“陳威陶從未禁止或阻礙王靜瑩對孩子的照顧與聯絡,並希望孩子可以生長於同時有父母的環境,而不是各自與孩子相處。”至於去托兒所“帶走人”,聲明中強調“在兩位(指夫妻)之親權皆未被剝奪或限制下,彼此不能排除對方對孩子親權之行使”。截至昨晚截稿,陳威陶表示尚未和王靜瑩聯系上。 王靜瑩昨透過律師賴芳玉表示:“陳威陶這樣做是幹擾孩子就學權益,不能幹擾作息,這樣做違反孩子最佳利益,不能不尊重孩子意願,而且帶這麽多警察會嚇到孩子,而且他跟托兒所說下午5時就會送小孩回去,但是目前為止還是沒有下文。” 賴芳玉還說:“若想看孩子可以用和平方式處理,可以在孩子下課時,與孩子的母親聯絡探望小孩。”賴芳玉稱目前還沒看到錄像帶,要確定陳威陶有沒有用強制手段帶走小孩,若是使用非法手段帶走孩子,會依照法律程序處理。 爭心肝寶貝 糾葛50天 2008/11/09 父子分離:王靜瑩帶走3歲9個月兒子小蝦米,之後陳威陶便與兒子失聯 2008/11 替兒轉學:小蝦米原本就讀貓熊托兒所,王靜瑩帶走兒子後幫他轉學 2008/12/17 再鬧離婚:王靜瑩提出離婚官司前,向法院提出臨時監護權假處分,爭取小孩監護權 2008/12/18 家扶探訪:法院派家扶中心到父母雙方家庭探訪,將紀錄交法官以判定誰適合照顧孩子 2008/12/29 父帶兒走:陳威陶與兒子分離50天,打探出孩子下落後,便到托兒所帶走兒子 |